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汇总2021年度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。报告包括总体情况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。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。 

  一、总体情况 

  2021年,朔州市文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,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与监督权,加强信息发布、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的解读和回应工作,强化制度机制建设,不断增强文化旅游信息公开实效,更好地促进文旅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 

  (一)主动公开情况。 

  按照“公开是常态,不公开是例外”的原则,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。2021年,朔州市文旅局在门户网站总共发布工作信息796条。其中概况类信息37条,政务动态信息759条,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9条。 

  (二)依申请公开情况。 

  2021年,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,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我局严格执行新出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,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。 

  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。 

 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。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,对信息网络管理员进行安全和技术培训,严格实行信息发布“三审制”,严格按工作流程做好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平台维护更新工作。 

  (四)平台建设情况。 

  依托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、“朔州旅游”微信、“朔州文旅云”抖音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做到制度性、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,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,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,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。 

  (五)监督保障情况。 

  加强工作统筹,完善相关机制。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主管部门及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统筹,梳理明确信息发布、保密审查、决策公开及会议公开等相关要求,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。 

 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 

 

 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 

 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 

    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 

    (一)存在问题   

  重大决策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;会议公开、政策解读及政府开放工作需改进完善;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地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。 

  (二)改进措施 

 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,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,公布年度重大决策公开年度事项目录,推动决策的公开透明和科学民主。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,积极做好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工作。 

  六、其他需要报告事项 

 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(/xxgk/xxgknb/)“信息公开年报”专栏公开。如有疑问,请与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。(地址:朔州市开发北路42号;邮编:036000;电话:0349-2026612;电子邮箱:swljxxzx@163.com)